GB/T 297**-20**《干混砂漿有機物含量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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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華衡致遠工程檢測手藝吉印通
*原理
將干混砂漿顛末規(guī)定的高溫灼燒后,計算揮發(fā)的有機物占砂漿含量的百分比。
2試驗器具
2.*天平
感量0.000*g,稱量范疇不小于200g。
2.2枯燥箱
控溫精度±2℃。
2.*馬弗爐
控溫精度±*℃。
2.*瓷坩堝
容量不小于*0mL。
*試驗步調(diào)
*.*先稱量已恒重的瓷坩堝,記為W。,然后將約*g干混砂漿試樣置于瓷坩堝中,放入(*0*±2)℃的枯燥箱中烘干至恒重(前后兩次稱量所得的量量差小于試件量量的0.*%即視為恒重),在枯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量,記為試樣灼燒前量量m,。
*.2將烘干后的試樣小心放入(**0±*)℃的馬弗爐中,灼燒*h后割斷馬弗爐電源,待馬弗爐溫度降至*00℃以下,取出試樣立即放置在枯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量,記為試樣灼燒后量量m2。
*成果計算
干混砂漿有機物含量按式(*)計算:
S=(m*-m2)/(m*-m0)×*00% (*)
式中:
S——干混砂漿有機物含量,%;
m0——瓷坩堝量量,單元為克(g);
m* 試樣灼燒前量量,單元為克(g);
m2——試樣灼燒后量量,單元為克(g)。
取兩次試驗成果的算術(shù)均勻值做為干混砂漿的有機物含量,成果切確至0.0*%。兩次成果之差應(yīng)小于均勻值的*%,不然應(yīng)從頭停止試驗。